第41章 添置下人

目录:旺夫小田妻| 作者:痕迹| 类别:其他类型

    晨曦柔和,叶蓁蓁迷迷糊糊地醒过来,一时不知身在何处。

    “醒了?起床吧。”

    清朗的声音在头顶响起,叶蓁蓁才意识到自己整个人都趴在桢哥儿身上,难怪他醒了也起不来。

    她故作迷糊地在他怀里蹭了蹭,确保脸上的油花擦干净后,才抬起头灿烂一笑,“桢哥儿,早啊。”

    崔维桢的目光落在胸口皱巴巴的中衣上,脸色微微一僵,“……早。”

    叶蓁蓁心虚地左顾右盼,她可不是故意的,一大早起来脸上难免起油,为了不败坏自己的形象,只能委屈桢哥儿的衣裳了。

    至于洁癖什么的,不是没擦他身上么,大不了等会儿帮他洗了就是。

    她黑漆漆的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,一看就知道不安分,崔维桢无奈地叹了口气,“你再不起来,我的手脚就要废掉了。”

    被压了一晚上,可不就僵硬了么。

    叶蓁蓁手忙脚乱地爬起来,还嘴硬地来了一句,“活该,谁让你非要搂着我睡的。”

    崔维桢缓缓活动着手脚,闻言挑眉看她,眼神似乎含带着别的意味,叶蓁蓁顿时溃不成军,红着脸跑出去了。

    单凭眼神就能释出荷尔蒙

    ,这简直就是犯规嘛!

    等她慢吞吞地打了水回来,桢哥儿已经重新换了身中衣,看了被丢在一旁的一团中衣,她不自在地轻咳了一声,刚要拿出去浆洗,就被叫住了。

    “放下吧。”

    崔维桢看着吓了一跳的叶蓁蓁,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我要去买书童,顺便给家里买几个伺候的下人,以后这些粗活你不必干了。”

    叶蓁蓁原本就不是什么勤快人,以后不用干家务活,自然是乐意,在用完早膳后,兴冲冲地和崔维桢一起去买下人了。

    县城有专门的人牙市场,闹哄哄的全是叫卖声,两人才刚现身,就被哄拥而上的中人包围了,口灿生莲地介绍着自个手里的资源。

    叶蓁蓁没用过下人,也不乱发表意见,直接交给桢哥儿挑选了。

    只见他在牙市转了一圈,然后在一个十岁左右的男童跟前站定,声音肯定,“你识字?”

    男童看到崔维桢,眼中迅速迸发出希望的光芒,“回郎君的话,小人曾读过几年的私塾,《千字文》、《百家姓》和《诗经》都识得了。”

    不错,比某人有文化多了。

    不知被暗中吐槽的叶蓁蓁,继续默默

    围观。

    崔维桢又问,“缘何卖身?”

    男童还未说话,一直跟着他们的中人就说了,“这位郎君,他名叫洪知远,读过几年书,因为家里老子娘病了,才想着卖身给老子娘看病的。他还有个姐姐,要求主家必须买了他们一家三口,所以现在还没卖出去呢。”

    “郎君,求你买了我们吧,只要能治好我娘的病,小人愿意做牛做马报答您。”

    洪知远噗通地跪下了下来,实实在在地磕了好几下脑袋,叶蓁蓁看得不忍,连忙把人搀扶起来,“你这孩子,快别磕了,把脑袋磕坏了就得不偿失了。你放心,你们一家三口我们都买了。”

    一起生活了这么久,叶蓁蓁不说对桢哥儿有十分的了解,但五六分也是有的了。

    洪远这孩子清秀白净,神色不卑不亢,仪态大方,与其他卖身为奴的愁苦大众形成鲜明对比,一看就知道是识礼的,这样的书童,带出去一点也不丢分。

    这些暂且不谈,就凭他的孝心,崔维桢也不会舍弃了他。

    洪知远看了崔维桢一眼,见他没有反驳,顿时欣喜若狂,“多谢郎君,多谢夫人,我娘和姐姐都能干活,

    一定不会让您白花银子的。”

    崔维桢花了十五两银子与中人交易,拿到洪家三人的卖身契后,又掏出十两银子递给洪知远,“这银子你拿着,先带你娘去抓药看病,看完病就回来吧。”

    说了一遍地址。

    洪知远拿着沉甸甸的银子,眼中已经蓄满了泪花,虽然遭遇了苦难和磋磨,但是世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,就例如如郎君和夫人,就是他遇到最好的人了。

    他又是跪下磕头,交代了一声,就揣着银子回去客栈——她娘病了不能出来,姐姐在客栈里随身照顾。

    因为攥着他们的卖身契,崔维桢和叶蓁蓁也不怕他们跑掉,一次性解决完下人问题后,他们又去买了些笔墨纸砚。

    ——没办法,叶蓁蓁要练字,纸墨花销实在太大了。

    等他们逛了一圈回来,刚好碰上找上门的洪知远母子三人。

    洪知远的娘姓宋,名桂兰,人称桂兰婶,约莫三十岁上下,年轻比崔大娘小,但面相更显老,病重蜡黄苍白的脸色更显得她憔悴虚弱了。

    她一看就是个老实人,见到崔维桢和叶蓁蓁,就要拉着一双儿女下跪,叶蓁蓁哪忍心让病人这么折

    腾,连忙把人拉起来,把他们一家三口都安排在前院的倒座房里了。

    “这屋子我前天才让人清扫过,你们安心住下,要是有什么欠缺的,尽管告诉我,我再添置就是。”

    “并没有什么缺的了,不敢再劳烦夫人操心。”

    桂兰婶连道不用,又把她的女儿洪玉秀推出来,“夫人,奴婢病中不能伺候,家里的活儿就交给玉秀吧,无论是女红还是膳食,她都擅长。”

    玉秀才十四五岁的年纪,长相清秀,性情有些内敛,若是在以前,她肯定是不会雇佣童工的,但现在时代不同了,十五岁就是成年,让她干活也没什么过不去的。

    叶蓁蓁也才十六岁,嫁进崔家后,不也照顾病人,忙上忙下的吗?

    虽然如此,叶蓁蓁也没太苛刻,一日三餐还是她亲自动手,衣服和擦洗的活儿交给玉秀,忙完了也不必随身侍候,可以回去前院照顾桂兰婶。

    崔大娘也见了洪家三口,觉得他们心眼儿正,玉秀和洪知远干活都利索,直夸他们会挑人。

    叶蓁蓁不敢居功,是桢哥儿会挑人而已。

    家中杂事处理得差不多,崔维桢也到了上县学的时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