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一章 杀人放火

目录:斗气凌霄| 作者:贾绝色甄吟摹| 类别:历史军事

    “噗、、、、、、”刺客跪在地上,吐出一口鲜血。 看小说就到~

    砰、、、杨逍一拳轰出,将那跪着的刺客击飞数米,砸在树上,瞬间已经气绝而亡。

    只剩下最后一个人,也就是他们一行人中实力最高的杀手统领,虽然实力最高,却也根本经不起杨逍的攻击。那中年杀手倒在一棵树下,他的肋骨几乎已经被震碎,不自量力的和杨逍对轰,结果,双掌被天冲真气轰的血肉模糊。

    杨逍回过头,看着那倒在树下的杀手统领,冷冷一笑,毫不犹豫的一剑封喉。他本来就没指望从这些死士的嘴里掏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,一来杨逍短时间内根本找不到他们的弱点,而来,这些人多数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,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。这一点从和陈谈鹫一战就能看得出来。

    检查了一下这几具尸体,杨逍却发现,这些人上本身各自不同的都有着纹身。不是那些匪徒一样的动物纹身,而是图腾,一种看似古朴的图腾。

    他们除了手里的长鞭武器之外,没人身上都有一份地图,是一份详细的蛛网山脉的地图。其中,那个杀手统领的地图上,还标注了几个红点。

    “这些地方应该是他们的目标之一,只可惜时间紧迫,怕是来不及去勘察一番。”说着,杨逍已经将那地图收了起来。

    之后杨逍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线索,那就是,这些杀手使用的武器,居然都不是大雍境内的武器。

    其中有两个人的贴身匕首,上面的材质是西方飘渺之海的海底的一种特殊岩石。蛟鲨魔晶矿。

    这矿石在大雍绝对是稀罕货,一般的富人家中,如果有一把蛟鲨魔晶矿打造的装备那可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。而据杨逍所知,蛟鲨魔晶矿的装备,大雍熟知的只有三件。一件是太子早年军中历练时,斩杀了东荒国国师慕容天星,夺取了慕容天星的三大神兵之一的,怒海狂杀。

    那柄怒海狂杀是一把长戟,重一百七十六斤,舞动起来霍霍生风。历史上使用戟的无不都是武技高手,因为戟这东西,是融合许多武器的特点。

    第二件神兵,则是一件铠甲,先下落不明,铠甲什么模样的也不清楚。

    最后一件,则是雍皇的一杆手杖,镶嵌愧海冥钻,通体蛟鲨魔晶钢锻造,算不得是武器,但对于那根手杖的传说,却已经是神乎其神。

    大雍太祖戎马一生,年轻时的伤,使得晚年落下了病根,一度凭借手杖前行。于是当时的锻造宗师,铁成江取飘渺之海的绝世矿藏,打造了这一杆手杖。

    年代久远,这一杆手杖一直都存放在皇宫,只有荣登皇位的皇子,才有资格使用。所以,逐渐的,那一柄手杖开始象征了大雍皇室道统。

    杨逍将那些武器装备归拢到了一起,而后将那些尸体对方在了一起,点燃焚烧。

    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焦尸味道,杨逍蒙着口鼻,将胖子陈谈鹫的身体上的那件神器,暗潮之袍,收紧了自己的纳灵戒指。最终,也将他和马云茹的尸体,丢进了火中。

    火焰中心,燃烧着的尸体发出劈里啪啦的声响,杨逍手掌成刀,左劈右砍,砍掉了周围不少的树木,将他丢进火种。

    大伙持续燃烧了一个小时,最终那尸体全部化成了一团灰烬。

    此时,夜已深,明月挂在了天空,月光下,杨逍整理着战利品,准备离开。如今,陈谈鹫已经死了,悄无声息的死了。然而,对于整个大雍的绿林道,乃至大雍的武道世界,陈谈鹫还活着,那件黑潮之袍,还在他的身上。

    杨逍像是从未出现过一样,悄无声息的杀了陈谈鹫,将他的长袍收入自己的囊中。而对于黑潮之袍的争夺,还将继续,可这跟杨逍有什么关系呢?

    怀璧其罪,杨逍知道,若是让其他人知道了,暗潮之袍在自己手里,恐怕自己就要陷入无尽的麻烦之中了。蛇虫鼠蚁虽然撼动不了自己,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,杨逍不想正日陷入无休止的夺宝之战中,他的时间不是搞这些无聊的事情的。

    而刚才那些杀手刺客,破除掉了‘黑潮之袍’的威力,杨逍也找到了根源。原来,那杀手的领头之人,手中有一个白玉镶嵌的宝石。说是宝石,其实,就是犀牛角!

    一颗极品的白犀牛角,配上了圆润的美玉,都是极有灵性的东西。只是,杨逍不明白,尽管,犀牛角和这美玉配在一起,装饰和提高真气修为有些好处,但他是怎么破除掉‘黑潮之袍’的神威呢?

    这似乎不符合常理,下意识告诉杨逍,这犀牛角想来也不是凡品。索性收起来,回头让师傅江子骨看看,这东西,到底是什么。

    、、、

    、、

    、

    收拾好装备,杨逍准备离开蛛网山脉,返回帝都。

    他这次悄悄的召唤了神禽,来到了蛛网山脉,寻找陈谈鹫的踪迹。本来以为无功而返,却没想到,正好遇见了那些神秘杀手刺杀陈谈鹫,虽然没有弄明白,那些神秘的杀手到底是什么人,但有一点可以确定,那些人八成不是大雍人。

    至于他们和陈谈鹫的关系,恐怕短时间内也很难摸清了。

    这一望无际,山脉叠嶂,环环相扣的蛛网山脉,实力修为低的人进来只有死路一条。这里魔兽密布,杀机四伏。

    一路向东而去,有神禽的辅助飞行,杨逍连夜赶回了雍都。只是回到雍都的时候,还没天亮,城们都没看,肯定是进不去了城了。索性将神禽遣退,杨逍在城外的一处小镇子,找了一间干净的客栈住了下来。

    客栈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年轻男人,酒糟鼻,小眼睛,一脸地主老财一样的市侩模样。天色已晚了小镇也都黑了下来,杨逍让小二打了一盆热水,冲刷了一身的血腥气,准备睡觉,明天一早进城。

    哪知道,还未睡去,却传来了一阵细碎的哭声。

    “大半夜的哭,装鬼还是装B?”杨逍冷冷的想着,他可没有心思去听那些逃婚从家跑出来的苦命鸳鸯,大半夜的怨天尤人亦或者在这里偷情欢愉。他索性给屋子里布置下了一个气罩,隔绝了一切杂音,让自己周围的环境,变得异常安静。

    哪知道第二天醒来,居然有一队官兵开进了客栈。

    领头的是一个壮硕男人,一身牛皮铠甲,既有爆发力的肌肉暴露在空气中,如狼似虎的士兵跟在其后。

    “盘查,一切往来客商。”说完,这一队官兵按住了手中的佩刀,控制了客栈。

    身正不怕影子斜,杨逍索性等他们盘查。只是看他们盘查之间,杨逍发现,这一队官军一点也不像穿牛皮甲的二线军团的士兵,他们走起路来,虎虎生风,极有气势,虽然甲胄是大雍二三线军团的牛皮甲,但腰间的佩刀绝对是三指宽的精铁钢刀!

    “这样的作风,恐怕只有王城的禁军在有吧。”杨逍暗自想着,却没等自己缓过神,突然一声凄惨的叫声响起。

    声音来自昨夜住在自己隔壁房间内的那对苦命鸳鸯。

    杨逍皱了皱眉头,却突然听到铮的一声,一条黑影陡然出现在客栈之内。

    “恩?”杨逍好奇的看着黑影,朝着大门的方向风一般的掠去。一瞬间,那些士兵抽出了刀子,一拥而上,居然留下了那条极快的影子。

    “好素质,好整齐的小型战阵!”杨逍看着他们火速拼成了包围圈,将那黑衣人包围在其中,进退有度,很有章法。显然是受过了严格的训练。

    “南宫叛,你扰乱雍都,作恶多端,本月已有十六个少女被你凌辱,今日你便要留下来,依法查办!”

    说着那些官军中的司长模样的男人,抽出长刀,所有人一拥而上。

    瞬间,桌碗横飞,那酒糟鼻的客栈老板带着哭腔的想要制止他们打斗,却根本无法靠近,因为那些官军出手极快,跑位变化多端,像是一个大钟,死死的困住了个名叫南宫叛的男人。

    “捉拿采花贼这类的事情,不应该是雍都府尹来做么?怎么这群当兵的多管闲事?”杨逍不解。

    一旁酒糟鼻的客栈老板,哭着道:“那些官兵本来就不应该管的,只是我这毕竟是雍都外城,府尹衙门根本照顾不到啊。后来那些来了官军,领头的是一个胖子,好像、、、好像叫什么、、、张超来着、、、”

    听到此处,杨逍眉毛一挑:“踏破铁鞋无觅处,居然在这里遇见了张超手下的兵将?”

    只是说话间,那名叫南宫判的人突然怪笑一声,硬生生的冲出了包围圈。只见他身形几变,虚空之中,点破空气,仿佛时间停止了一般。

    “好厉害的身法,居然一点不比踏雪飞絮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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