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四章 黑帮老大与酒文化

目录:冥王祭| 作者:羽飞天外| 类别:玄幻魔法

    “安琦小姐是帮主喜欢的女人,刀疤脸居然打起安琦小姐的主意,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,真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!”

    “就是,也不知道他有些什么本事,长得丑了八叽的,穿着古里古怪的,帮主居然会对他另眼相看,哼!”

    连讽带刺的冷哼加嘲笑,迎面走来两个美洲印第安人。他们就是两次抡起巴掌要扇洛克耳光却没能得手的那两个人,费尔.楠柯的贴身保镖。

    洛克气得浑身颤抖起来。他捂着脸孔猛地转身就想逃。“砰”眼前金星乱冒,额头撞上了一个硬硬的东西。

    洛克抬头一看,居然是费尔.楠柯。费尔.楠柯的额头有些微红,想来是自己撞上他了。费尔.楠柯的脸色阴沉得可怕。

    “你们两个,给我站住!”一声厉喝,吓得那两个印第安人急忙收住了脚步。

    “谁让你们乱嚼舌根的?”

    “刷”寒光一闪,费尔.楠柯的手里多出了一把短刀。短刀相当精致,黄金的柄上镶有华光闪烁的宝石。

    身形一闪,快如鬼魅。费尔.楠柯已经到了两个印第安人的面前。

    “帮,帮主,属下错了!”

    “属下再也不敢了!”

    冷汗顺着两个印第安人的面颊直往下流。

    “以为自己长相很出众?舌头这么长,就不怕闪着?”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了冰冷的阴翳之色。

    “噗通!”两个印第安人齐齐跪了下来:“帮主饶命,帮主饶命!”

    “看在我们两兄弟跟了您多年的份上,饶了我们一命吧!”

    难道他要杀了他们?就因为两句话?洛克有些捉摸不透眼前的这个人了。

    “正因为你们跟了我多年,所以我才手下留情,否则……”

    “刷”“刷”两道寒光闪过,两个印第安人的脸上各出现了一道血淋淋的刀口。一个人的伤口在左边脸颊,另一个人的伤口在右边脸颊。

    “长点儿记性,再乱嚼舌头,你们就没有说话的机会了。去,看医生!”

    “谢帮主不杀之恩!”两个印第安人急急忙忙地去看医生了。

    “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?跟个小女人似的!”

    费尔.楠柯收起金刀朝洛克走来。洛克装作摸摸额头的样子慌忙擦拭眼泪。

    “你也太狠了吧,他们不是你的手下吗?”

    “他们仗着我宠他们,越来越嚣张,不给他们点儿颜色看看,就不知道有所收敛。”

    洛克勉强笑了笑:“这也叫恩威并施,对吧?”

    “也不全是。难道你没有发现他们两个很特别吗?”

    “特别?”洛克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也难怪你看不出来,他们都戴着墨镜呢。你不知道,他们是一对双胞胎。”

    “双胞胎?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费尔.楠柯诡异的一笑,“以往,我总是把他们两兄弟弄混,我一直很苦恼不知道如何区分他们。好在,现在终于有机会可以识别他们了。”

    洛克明白了。原来,费尔.楠柯伤了两兄弟的脸,居然是为了区分谁是老大,谁是老二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亏你想得出来,你就不怕他们报复你?趁你睡觉时打你的黑枪;趁你喝水时给你下毒;趁你……”

    “趁我方便时把我踹进茅坑?哈哈哈……”费尔.楠柯大笑起来,“我对他们的惩罚已经是最轻的了,以往被我剜眼、割舌、剁手脚的多了。”

    洛克突然想起先前自己对待费尔.楠柯的态度来。一股冰冷的寒意漫上了全身,直沁入到骨髓里。洛克暗自庆幸:幸好自己没跟他死扛下去,这万一被他给割了什么去,搞得自己求生不能,求死不得,那不惨透了。

    洛克不出声了,他在心里盘算着:明天已经是第三天了,应该是去见‘幽灵’的时候了。不能总呆在这里,这种地方一点儿安全感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怎么,不打算陪我喝一杯吗?是我帮你出了气呀。”费尔.楠柯嘻笑着。

    “也好。”洛克答应了。

    两个人一边饮酒,一边聊着话题。这次他们饮的是一瓶bacardirum(百加得朗姆酒)。

    洛克望着酒瓶子上的商标出神。“百加得”的标志是一只展翅欲飞的蝙蝠。

    费尔.楠柯顺着洛克的目光看去,他看到了蝙蝠商标。

    “当我第一眼看到这种商标的时候,我也觉得很奇怪,后来我才知道蝙蝠商标的由来。百加得的创始人法昆多和他的兄弟何赛在1862年2月4日建成了一个小酿酒厂,把之前的试验发现投入到商业生产中。他们的第一个铜加铸铁制的蒸馏器每天能生产35桶发酵糖蜜。车间房屋的梁上住着水果蝙蝠,蝙蝠因此成为了百加得的蝙蝠商标。在古巴文化中,蝙蝠被认为是带来好运和财富的象征。”

    “蝙蝠居然能带来好运和财富?”洛克苦笑着摇了摇头。他又想到了异世界中的血族亲王,他们是蝙蝠的化身,只要有他们的地方就有血腥的杀戮。四个亲王之中,只有唯尔没有死在自己的手里,可是,维尔究竟哪里去了还是一个迷。他是不是还在继续为祸人间?……

    “这我就不知道了,反正古巴人是这么认为的。我敢打赌,这种酒你一定没饮过!”费尔.楠柯微笑着为洛克斟满了一杯。

    洛克收起了思绪,淡然一笑,说道:“我不但没有饮过,而且还是第一次看到,想必又是哪个国家的总统送给你的吧?”

    “不,你错了。这种酒是杜洛.佩雷斯亲自去圣地亚哥采购回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,我还是及早离开的好,我在你这里多呆一天,你就得少一瓶顶级名酒。那还不得把你心疼死?”

    “好酒易得,知音难求啊!”费尔.楠柯居然感叹起来。

    “呵呵,谁是你的知音?我吗?”洛克干笑了两声,“我就不明白了,一个失去神力的死神,连一个普通的人类都不如,还有什么值得你欣赏的?”

    费尔.楠柯的眼神变得飘忽迷离,他把目光投向了窗外,幽幽地说道:“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,我总觉得好像欠了你什么,因此,我很想补尝你。”

    “噢,原来,你追着我不放是为了还债。如果我还能回到冥界,我一定去查一查,看看你上一世究竟欠了我什么。到时候我让你连本带利一起还给我,免得你心有不安。”

    费尔.楠柯把目光收了回来,琥珀色的眸子盯着手中的杯子:“你不要急于离开,以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对付不了那两姐弟。你放心,我说过要帮你,就一定会帮你。我已经接到了线报,潘娜雅两姐弟堕海后被一艘远洋邮轮给救走了。我的人正在查他们的去向,相信很快就有消息了。明天我要送安琦和叶枫去佛罗里达州,你先留在这里,等我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明天,去佛罗里达州?怎么,叶枫的伤好了吗?”

    “嗯,已经没有大碍了,早些把他们送过去安叔叔才会放心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,我跟他们一起去吧,我的家也在佛罗里达州。我也该去看一看我的父母了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?你在这个世界也有父母吗?”费尔.楠柯感觉很奇怪。

    洛克便把自己是在什么时间,什么地点,怎样穿越到异世界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。

    “你的遭遇的确是够离奇的了!那好吧,你就随我一起护送安琦去佛罗里达州。来,尝一尝吧!这可是最好的朗姆酒。”费尔.楠柯把杯子递到了洛克的手中。

    洛克接过杯子,浅啜了一口:“口感清新,口味甘醇。嗯,的确与众不同!”

    “是啊,百加得朗姆酒不仅口感清新,口味甘醇,而且酒体丰厚,酒味浓烈。”

    “想不到,你一个黑帮老大居然对酒文化很有研究啊!”洛克戏谑道。

    “那是。”费尔.楠柯不无得意地道:“我的总部还收藏有百加得公司其他几个品牌包括greygoosevodka(灰鹅伏特加)、dewar'sscotch(帝王威士忌)、bombaysapphiregin(孟买蓝宝石琴酒)、eristoffvodka(皇太子伏特加)、martini&rossi(马提尼与罗西)、cazadorestequila(卡萨多雷龙舌兰)。只要你不走,我会让你把它们尝个遍。你知道吗?这种酒之所以颇受消费者青睐,是因为被储藏于产自美洲的天然白橡木桶中,为的是使酒质更清爽顺滑,香醇芬芳。事实上也的确如此。说真的,我这辈子还真就没佩服过什么人,但是有一种人我却及其佩服……”

    “酿酒人?”

    “对了。要不怎么说你是我的知音呢!”费尔.楠柯笑了,眉毛弯成了月牙,“来,干杯!”

    “砰”两人碰了一杯。

    “你应该不知道吧?这种酒它还有一个绰号叫‘海盗酒’。”

    “‘海盗酒’?呵呵,这么香醇的美酒居然被冠以如此粗俗的称号,也太糟蹋这酒了吧?”

    “我喜欢朗姆酒是缘于它野性十足、霸气张扬的烈性。就像加勒比海地区的海盗们,朗姆酒也是他们的最爱。你不要瞧不起他们,其实,他们都是被生活所迫。如果不是迫不得已,谁又愿意当海盗而被人们所不耻呢?不过,我却是一个例外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你无耻。哈哈哈……”洛克朗声大笑。

    “你又说对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“砰”“砰”“砰”,伴随着爽朗的大笑,两个年轻人频频碰着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