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612章 强行冲击

目录:圣光| 作者:通吃道人.QD| 类别:科幻小说

    北地的贵族们千算万算,算不到维克多.雨果的主力是重装步兵。而且他家的步兵跟别家的还不一样。

    在消灭贵族,解除人身依附后,寒风城的兵员基础骤然暴增。别人用奴隶当步兵,寒风城用自由民当步兵。

    别人的自由民当兵需要自带干粮,自备武器,靠战场劫掠赚钱。寒风城的步兵所有的吃喝拉撒都算领主大人的,每个月还有津贴,靠战功向上爬。

    这换来的便是寒风城的步兵团有强烈的战斗积极性。只要能获得战功,不但能赚到钱,是可以改变命运的。

    哪怕死了,领主给抚恤。

    从制度上来讲,寒风城能爆其他北地领主十条街。

    此外在寒风城,铁器的价格只有别处的十分之一。可马匹的价格却很难降下来。养一个骑兵的费用可以养五个步兵,两者消费比差太大了。

    战争就是在拼消耗,寒风城拼的起兵员。周青峰拼掉五百名步兵,他还可以轻松再训练五百名,五千名。

    马就不好办了,又没办法像母猪似的一窝生十几头。没有两三年,是训练不好一匹战马的。

    可上战场只要一个浅坑就足以马失前蹄,报废掉一匹来之不易的战马。寒风城的马匹一般给侦查骚扰的轻骑兵以及后勤运输,绝对不会拿来冲阵。

    听到夜风中传来军鼓声,被困在野外村落的断桥城贵族无不大惊。人类缺乏夜视能力,夜袭是难度非常大的战斗模式。

    但如果夜袭玩的好,简直就无敌了——本朝起家时,要枪没枪,要炮没炮,就靠坚决勇敢的近战夜战来发展壮大。

    节奏明快的军鼓越来越清晰,凯尔.荷顿反倒沉住气。他喊来几名亲信,要求策马去村外看看情况,同时下令其他人员制造据马构建路障,抵御即将到来的攻击。

    “不用怕,这或许就是骚扰。”荷顿城主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,“敌人只有一百多骑兵,他们别想从我们身上占到任何便宜。”

    兵力多确实是好事,应对起来自然更从容。两百多断桥城的骑士哪怕不骑马也能步战,守住一个小村子应该是没问题的。

    可在村外五百米外,一辆辆重载马车驶入战场。一辆马车运六名步兵,包括他们的装备和补给。

    在马车上,士兵们相互配合穿上甲胄,戴上头盔,检查各自装备。他们装备三米的长枪。钢制枪头,半米长的枪套,三米长硬木杆。

    每只长枪都沉甸甸,三四公斤左右,很有分量。

    这个重量想要耍出什么招数已经很难,不过周青峰也从不指望手下的步兵搞什么花里花俏的战法。他们其实就练一招——排成密集队形,突刺。

    目前寒风城的步兵团编制小,全团只有五百人。战斗人员只有四百多,剩下的除了后勤和运输人员,最重要的就是军乐队。

    披甲士兵进入战场前先灌下体力药剂和夜视药剂。军官指挥军乐队,所有人按鼓点列队,徐徐向前。

    黑夜的村外,指挥步兵的马汉背着他那面标志性的铝合金大盾,主动站到了队伍的最前列。

    周青峰带着骑兵为列队的步兵压阵,遮蔽敌人小规模试探,阻止敌人对己方可能的袭扰。

    看到马汉的举动,他不得不向传令兵喊道:“去告诉马汉,我要的是一名指挥官,不是一名大头兵。他是全团总指挥,待在他该待的位置。”

    前次夺占寒风城,步兵团紧赶慢赶也没发挥什么作用。今晚面对一支实力不俗的敌人,正是它光芒闪动,向世界宣告自己降临的重要一战。

    只要想想自己能带着这支强大的步兵冲入敌阵,斩将夺旗,荣耀加身,马汉就激动的每一块肌肉都在兴奋抖动。

    可周大爷愣是派人把马汉臭骂一顿,逼得他垂头丧气的回到重装步兵的队列后。热血冲杀的事跟高级指挥官无缘。

    在无名村落内,断桥城的骑士们驱赶饿肚子的村民加强防御。村里仅有的石磨被推到路口,和拆倒的房子木板堆在一起。

    老爷们用马鞭抽,有马靴踢,大声咒骂村民太懒。

    火把的照耀下,凯尔.荷顿城主无视下属的暴行,只冷着脸盯着夜色浓重的黑暗。

    随军巫师释放了秘法眼,守在外围的岗哨正仓皇逃回来,前去侦查的亲信正汗津津的汇报。

    所有信息汇总在一起,就没一个令人高兴的。尤其是去实地探查的亲信骑士几乎是屁滚尿流的回来,“阁下,外面来了一支数百人的军队。”

    数百?

    两百也算‘数百’,九百更算‘数百’。两百跟九百差很大的嘞!

    这探查的数百到底是多少?

    黑夜中的军鼓声越敲越响,越敲越近。黑暗中的确有一支不可小觑的军队在前进。

    紧张之下,节奏简单却又齐整的鼓声听来犹如地动山摇。逐渐的还能听到起步停步的铿锵和号令,令人心跳扑腾扑腾。

    能走出如此步态,来敌不简单啊!

    “荷顿阁下,外面的是一群步兵,数量至少三百多。”巫师的秘法眼漂浮在半空,可以更从容些,也看的更清楚。

    秘法眼投射的图像黑乎乎,光线非常暗淡,只能隐约看到成群的敌人正汹涌而来。他们队列整齐,行动统一,这代表着长时间的训练和极高的指挥能力。

    步兵?

    凯尔.荷顿脑子里轰隆隆的响,他意识到自己确实落入圈套。对手抓住了稍纵即逝的战机,用骑兵将他引诱出来,用步兵向他攻击。

    来的好快!

    断桥城的骑士们整个白天都在机动,不可能被一伙步兵给抓住。如果发现战场情况不对,凯尔.荷顿拼着损失一批战马和属下也会飞快的逃回城。

    这支步兵肯定是藏在绿谷镇,天黑后才出发,在短时间内强行军杀了过来。这不单单是行军速度快的问题,对指挥联络士气都有极高要求。

    “萨克,萨克。”城主阁下大声喊道。

    一名高大的壮汉拎着斧头站出来,满是刀疤的脸庞在光线不明的夜里甚是吓人。听到召唤,他瓮声瓮气的应道:“主人,需要我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带我的卫队冲出去,驱赶外头那些步兵,不能让他们轻易展开。”凯尔.荷顿感到口干舌燥,他真的急了。

    普通农奴兵做不到黑夜行军,甚至没胆子在夜里出门。能突然杀过来的几百号步兵,实力高估些不过分。

    刀疤壮汉再次应了声,一会的功夫拉出二十多人的精锐卫队。所有人都重甲重武器,连坐骑都高大神骏,是典型的冲阵重骑。

    这支重骑的任务是强行冲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