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血骷髅

目录:末世之释血炼神| 作者:暮白染醉| 类别:科幻小说

    林墨狂躁的怒吼与巨大的体型充满了令人胆寒的威压,胡渣男虽然表情淡定身体已经做出最迅速明智的反应,他撤步抽身,敏捷地向后闪避,林墨双爪的迅猛攻势瞬间扑了个空。

    胡渣男在这短暂的时间内从腿侧抽出两把乌光闪烁的匕首,两手各持一把,刀尖即便间隔林墨数步,也十分精确地对准了她的心脏位置。

    林墨的首次攻击扑了空,并没有停下来,后续的利爪攻势更加汹涌澎湃,如同惊涛骇浪一般势不可挡,两只利爪上下翻飞,忽左忽右,毫不停息地袭向胡渣男的每一处要害,每一击都蓄有千斤之势,足以斩钢断铁,碎石削木。    林墨的攻势虽如猛虎下山,蛟龙出洞,攻击套路却与真正的野兽大相径庭,她的每一次攻击都包含精湛的格斗技巧,角度刁钻,招式凌厉,每一次出手都直取要害,精准而致命,完全不给胡渣男喘息的余地,再加上魁梧的体格占尽优势,胡渣男尽管身手敏捷,到最后还是被逼至墙角,被迫抬手格挡。

    仅仅是一次格挡,胡渣男的右臂便瞬间被刚猛的爪劲给震碎,手臂散发的红色光晕刹那间破碎消逝,匕首也因此被震落。而与此同时,林墨的右掌血花四溅,掌心和掌背同时挂了彩,如同被无数锋利的刀刃瞬间刺穿。

    胡渣男以为可以借这次以伤换伤来争取脱离窘境的机会,而林墨也的确因为这意想不到的负伤而停顿了半秒。

    胡渣男双脚蹬地而起,借助两面相邻的墙壁迅速爬到与林墨头顶齐高的位置,并朝着林墨掷出左手拿持的匕首,匕首在半空中划出一道笔直的红色尾迹,速度堪比子弹般地射向林墨的右眼。

    林墨的反应可以用神速来形容,在这瞬息之间抬头用两排利齿叼住了这把匕首,匕首也被巨大的咬合力所折断。    匕首在折断的同时爆出一团红光,结果林墨的口腔也像是被无数细密尖刃所伤,渗出鲜红的血来。

    胡渣男见匕首没有将林墨的眼睛射瞎,于是赶紧蹬墙借力,想要从林墨巨大体格与墙面之间的空隙翻跃出去,结果林墨速度更胜一筹,她左手的利爪如同五把尖锐的钩刃,在胡渣男翻跃的同时已经横扫向他的左腿,眨眼之间,胡渣男的左大腿与躯干分离,整个人也失去了平衡摔倒在了地面。

    林墨的左手也渗出了许多鲜血,她明白只要碰到胡渣男的身体或者被他能力加持过的物体,碰到的部位就会被许多无形的利刃所割裂,刺伤,这是完全无法规避的伤害。

    但是她的目的已经达到,胡渣男没办法再像猴子一样蹦来跳去地闪避自己的攻击,他此时侧倒在地上,表情痛苦地捂住左腿上的狰狞切口,殷红的血止不住地流到地板上。

    “结束了吗,”曹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观看完这场短暂的激战,心想,“看来还是林墨要厉害一些,这个佣兵虽然拥有不死之身,但是恢复身躯需要时间,面对这样的庞然怪物,他绝对没有恢复的机会。”    “如何,”化为半兽人的粗犷声线与林墨原本娇柔的嗓音天差地别,“准备好赴死了吗,不死人。”

    “嘿嘿,你比我想象中要厉害呐,”胡渣男道,“只可惜你是没办法杀死我的。”

    胡渣男全身都覆盖着赤红的光晕,就算断了条腿,辉芒也未曾减弱半分,如果林墨触碰到他,难免再次负伤。

    “这个男人被林墨逼入绝境了,”曹殷暗道,“林墨这家伙打算怎么处决他呢……”

    林墨和胡渣男保持着一段距离,她道:“我倒想看看你的脑袋被我嚼碎后,还能否起死回生。”    “无妨,你大可以试试。”胡渣男笑得有恃无恐,他的血液在地板上肆意地流淌着,大片的地板都染成了红色,林墨的双脚也被血液浸染。

    如果林墨咬下他的脑袋,并放到嘴里嚼碎,但胡渣男的能力在此期间依旧没有解除的话,那么林墨的口腔甚至头部都会受到无形刀刃的重创,这明显是不值得的。

    所以林墨选择站在原地,虎视眈眈地盯着胡渣男,却迟迟未有动手,胡渣男的笑容如此镇定,完全不像到达山穷水尽的地步,他的能力以及不死的身躯足以威胁到林墨。

    曹殷紧张地看着二人,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激烈的冲突,这时,他的耳边响起一段断断续续的话音。

    “曹殷……现在正好……是你的机会,我需要你释放能力……”    “谁!谁在说话?”曹殷看了看四周,并没有第四人在,说话人的声音不像是在场的任何人,那声音很嘶哑,很微弱,就像快要喘不上气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让你的……血液扩散……到这个空间,这样,我就能够成长……快点……”曹殷耳边继续传来说话声。

    “卧槽,难道我失血过多出现幻听了!”曹殷捂住耳朵,但是声音依旧在耳边回响,没有丝毫地减弱,这声音果然是从脑海中浮现出来的。

    “快……快啊,让你的血流出来!”沙哑的声音不停地催促着曹殷,“割开你的皮肤……割开你的动脉……让血流出来,流得越多……越好!”

    “啊呀,烦死了!”曹殷捂着耳朵吼道,“谁会蠢到自残啊,你个混蛋!”

    曹殷这一喊,林墨的视线稍稍从胡渣男的身上移开半寸,胡渣男趁着这短暂的时机,扬起了左手,这时他全身的红色光辉都消失了,唯有左手掌上的红光变得异常夺目,将整个房间都映成了红色。

    胡渣男将左手重重拍打在地面上,耀眼的红光顿时顺着地面的那摊血液扩散开来,地面上的那摊血液顿时飞溅而起,迅速化为一道道赤红鲜亮的尖刀,每一刀都轻而易举地刺穿林墨的双腿,青色毛皮被溅出的鲜血染红。

    “你还敢分心?”胡渣男冷笑着扬起左臂,此时血液聚起的刀刃在一秒内便化为血水,而胡渣男的左手再次闪耀红光,以迅雷之势挥向林墨的左腿,然而这一次,他没能得逞。

    林墨身躯失去了平衡向前倾倒,负伤的左脚却借助倾倒的惯性重踏在胡渣男左臂的肘关节上,导致他聚集能力的左手无法再触及到林墨的身体,右臂由于之前的粉碎性骨折无法动弹,这时的胡渣男才是真的黔驴技穷。

    即便胡渣男的身体强度非同凡人,但也无法承受住林墨半兽人形态的重击,林墨借着身躯坠力对准胡渣男的脑门挥出毁灭性的重拳,他的颅骨连着下方的地板砖被瞬间砸得粉碎。

    林墨见胡渣男不再动弹,但也没就此罢手,她继续对胡渣男挥动利爪,残缺的躯体顿时掀起层层血肉飞沫,几分钟后,胡渣男被彻底撕成了碎片,每一块骨骼都被残忍地大卸八块。

    曹殷家里的地板此时遍布着胡渣男的碎片和血浆,房间内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,曹殷忍受不了这种铁锈味和肉腥味的混和气味,不停地打着干呕。

    林墨的兽人形态渐渐退去,外貌体型都恢复到原本的样子,由于之前的巨大体型撑破了衣物,她光着身体,晃晃悠悠地站在原地,手脚还有后背都因负伤渗出鲜血,她扭头看了一眼曹殷,平静的眼神透着疲惫:“这家伙不会再复活了吧。”

    林墨刚说完便晕倒了,娇小光滑的身体倒在血肉模糊的地板上,构筑出一种非常诡异的美感。

    曹殷耳边的低语越来越频繁,它不停地催促着曹殷快点流血,这让他十分地烦躁,这时,从他脖子的伤口中钻出一团深红色的血浆,这团血浆没有分散,而是汇聚成一个骷髅头的形状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,”血骷髅的下颌骨一开一合,如同真的在讲话,“你不相信我吗,我不会让你死的,快点割开你的皮肉,让鲜血流出吧,机会难得啊!”

    “妖怪啊!”曹殷看见自己的脖子上钻出一个血红的骷髅头,惊恐地喊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别怕,我不会害你!那个男人的能力也属于血畸特质的一种,我能将他的能力提炼记忆下来,”血骷髅道,“这样他的能力就会依附在你的血液之中,但前提是你要让自己的血液扩散出来制造一定范围的血雾,这样我才能走到他的身边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脖子不是已经挂彩了吗,你不要过来啊!”曹殷尽量不去看血骷髅,血淋淋的头骨实在是太渗人了,而且还是长在自己的脖子上,想甩也甩不掉。

    “同一个伤口无法再次扩散血雾,因为它正在快速愈合中,所以现在你需要制造新的伤口,”血骷髅道,“伤口流出血液后会扩散到你的四周,形成特殊的雾态领域,而在这个领域之内,我不但能够自由活动,还能够记忆其他人的血畸特质,只要对方处于血雾之中,并且也有伤口在流血。”

    “我要是失血过多怎么办,”曹殷闭着眼吼道,“为什么非得做这种事情不可,大仙你别折腾我好吗!”

    “你刚才脖子那一刀,正常人早就失血过多昏迷了,你以为你是怎么活下来的?”血骷髅道,“你的每一滴血液拥有‘记忆’与‘动力’,它们早就记下了血液循环的运动模式,就算你心脏停跳也会继续给全身的组织供血!”

    “我信你个大头鬼啊,”曹殷道,“照你这么说,就算我的心脏被刺穿也不会死掉?”

    “没错,”血骷髅道,“这就是你血畸特质的能力!关键在于循环系统不再依靠心脏的搏动来提供动力,而是按照‘血流的记忆’进行自主地循环,也就是说,你体内的供血系统堪称完美,绝对不会被外力所干扰和打破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我觉醒了这样的能力,”曹殷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道,“如果你所说的没有骗我,那么我也接近于不死之身了,就和这个佣兵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你离不死之身还差得远,这个被碎尸的佣兵是真正的不死之身,即便现在被剁成一堆碎肉,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,就可以自我再生。”

    “啥,变成这样了都还能复活!”曹殷完全不相信会有这种事情发生,连大脑都被完全破坏了,怎么可能还有机会活过来。

    “那家伙不死的力量依附于血液之中,只要血液存在就绝不会真正地死亡,而不死之血传说乃是神明所赐,是无法被破坏的。”血骷髅道,“这种不死的力量我无法记忆模仿,但是他的另一种能力却可以学到手,只要你打开血雾领域,让我接触到他的血。”

    曹殷不知道胡渣男需要花多少时间才能重生,但是血骷髅所说的是真的话,在此之前也肯定没有完全消灭他的方法,连林墨这种碎尸万段的硬核手段都是白费力气。

    所以曹殷决定不再考虑如何消除胡渣男对自己的威胁,而是选择听从血骷髅的建议,将他那种发出红光便能制造无形刀刃的手段掌握,用来给自己保命,这种匪夷所思的攻击手段对付丧尸和匪徒绝对效果拔群。

    曹殷瞥了一眼从自己脖子伤口上钻出的血骷髅,它正凝望着前方地板上的血液,两个黑洞洞的眼框隐隐燃烧着绯红色的火苗。

    “你这骷髅头究竟是什么东西,为什么知道这么多?”曹殷咕哝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你脑中的幻觉,如果一定要定义的话,你可以把我看作血畸特质的化身,”血骷髅道,“如果你嫌我长得太难看,可以试着去收集其他觉醒者的血畸特质,你的血液记忆的能力越多,实力就会越强,而我也会渐渐逼近真人的外形。”

    “收集其他觉醒者的能力?”曹殷惊愕道,“我……能做到这种事吗?”

    “是我们,只要你好好配合我,就一定可以掌握其他觉醒者的能力,”血骷髅道,“这座城市太危险了,想要活下去并找到你的妹妹必须要足够强大才行,那么,你是否愿意来一次信念的飞跃,让喷涌而出的血液化为你我的舞台。”

    曹殷颔首沉思了片刻,眼中逐渐涌现出下定决心的神采,他弯腰拾起地板上的匕首,手持匕首停顿片刻之后,对着左手腕毫不犹豫地割了下去,伤口中的血液顿时向着周身疯狂涌动扩散。

    曹殷单薄的身影很快便被血红的浓雾所笼罩,这一次,对死的恐惧不再占据他的内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