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月初七,寅时三刻,离金乌升起尚有半个时辰,玉兔西沉,群星黯淡,太白起于东方。
休息了三个时辰的兵卒,在寒凉的夜色中穿好战甲,跨上战马,借着微微的天光,向东挺进。
蹄声骤起,马群在薄薄的晨雾中穿行,大军要奔行三十里,然后投入战斗,此前的训练,就是为了这三十里的急行。
马匹小跑而行,二十余里不过两刻。卯时初刻,晨雾消散,旭日东升,外围部落遥遥在望。
“换马。”
骑兵各部在行进中换乘战马,抛弃驮马,加速突进。
“下马。”
射声、步兵两营下马整队,列阵向前。
“呜~”山上的瞭望台惊醒过来,开始吹号报警,可惜为时已晚。十年前汉军大败,三万余骑葬身弹汗山,十年来,汉军再未踏足此地,十年的时间,鲜卑人肆虐北疆,他们松懈了。
骑兵的价值在突袭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,马匹小跑的速度大概在每秒四到五米,快跑的速度在十米左右,奔驰的速度超过每秒十五米。
作为前锋的休屠胡,不惜马力,奔驰而去,四五里的距离,片刻即到,直接扎进了松散的鲜卑聚落。星星点点的毡包帐篷,相隔甚远的牲畜围栏,仓促上马的鲜卑牧民,完全无法阻拦休屠人的突进。
如雷的马蹄声没有丝毫停顿,伴随着暴喝杀喊之声,弓弦震动,羽箭入肉,长刀挥舞,鲜血喷涌,三千休屠骑兵平趟而过,直奔山脚下的王廷所在。
后面是快跑跟进的一千鲜卑突骑,再后面是北军屯骑营的七百重甲骑兵,他们调整阵型,紧紧的跟在鲜卑突骑之后。
两部骑兵顺着休屠人杀开的血路,毫不停留,眼中只有王廷。
太史慈率领的两军一千两百越骑,与他们一同冲进聚落,可越骑也没停留,他们冲向了王廷南面。
后续就是刘襄率领的五百宿卫以及两千两百胡骑,扫荡外围,守住后路,预备支援,这是他们的任务,直到步兵过来接手。
和连带走了绝大部分的青壮,零星的几个老人,奶毛未退的少年,性子泼辣的壮妇,成了鲜卑聚落的主力,他们面对的是精锐彪悍的汉军,是野蛮好杀的休屠胡人,这不是战斗,这是屠杀。
战场之上没有仁慈,敌人必须死,无关岁数还是性别,拿刀持弓的小孩照样能够杀人,所以,死掉的敌人才是好人,胜利之后才能轮到慈悲。
长矛挑刺、战刀染血、羽箭收割,尸体横陈,毡包起火,帐篷垮塌,圈中的牛羊慌乱的叫喊,却没人过来安抚。
往常的日子,它们会在这个时间醒来,等露水散尽就被主人带着出去饱餐,可现在,主人浑身发红,睡在不远处的地上,四周异常骚乱,他们很害怕,主人为什么不起来保护它们了?往常有狼出现的时候,主人和狗狗都会保护它们。
在他们简单的脑袋瓜里,是无法理解人类的爱恨情仇的,他们也不会有绞尽脑汁,屠杀自己同类的战争。
这场战争要结束了。
刘襄率军自西而来,北面是大山,南面有越骑扫荡,东面是生路,人本能的会选择看得见的生路,缺少青壮,无力作战的鲜卑人第一个选择就是向东逃跑,反抗的烈度极低,更没有几个来救援王廷之人。
说是王廷,既没有宫殿也没有城墙,就是一处大大的毡帐群,坐落在山脚不远的河边上,外围有几处围栏,也是圈养牛羊的,几乎没有防御工事。
休屠人已经攻进去了,鲜卑突骑和北军屯骑也进去了。
和连想玩一票大的,他看到了地势上的缺口,想趁着汉人不备,吃一口大肥肉,抽调了太多的青壮,外围的附属部落无力作战,王廷的守备也是极度空虚。他原以为把附近部落的青壮都抽走,王廷自然安稳,可一场洪水过后,弹汗山血流漂橹。
战斗比刘襄预估的,要轻松得太多,当步兵赶到,接手扫荡外围的任务之后,他带着两千七百骑兵支援王廷战场,宿卫一个冲锋就击穿了摇摇欲坠的守军,随后就是切割包围,肆意屠杀。
然后,他就来到了鲜卑单于的金帐,见到了和连的十几个阏氏(yanzhi)。
鲜卑从匈奴人习俗,匈奴称红蓝(花)为烟支,即胭脂,出嫁女子用烟支花制成的颜色作装饰,因而己嫁女子称为阏氏,单于的妻妾也不例外,正妻也可以称作焉提。
“失我焉支山,令我妇女无颜色。”的诗句,说的就是匈奴嫁妇的习俗。
刘襄看着十几个瑟瑟发抖的女子,其中有几个还是有些姿色的,就是服饰妆容不太符合他的审美。
外面的战斗还没止歇,刘襄也不是精虫上脑的人,几个鲜卑单于的妻妾还不至于让他色令智昏,而且这些人还有用。灵帝那个老色批,他不缺美女,他缺新鲜感,征服鲜卑单于阏氏的诱惑,估计他会乐此不疲,这些人送过去,干柴烈火,烹骨煎髓,就他那个亏虚的体质,也不知道受不受得住。
二八佳人体似酥,腰间仗剑斩凡夫。虽然不见人头落,暗里教君骨髓枯。
有句老话说的好:“酒乃穿肠毒药,色为刮骨钢刀。”
灵帝刘宏,死得越早越好。
“谁是和连的焉提?”
“……”
也不知是听不懂汉话还是吓得狠了,或者有其他的理由,刘襄的话,居然没人回答。
“抓几个内侍来认人。”
俘虏的内侍被宿卫领过来,认了一圈,焉提不在,有人看见王子骞曼与焉提逃了。
战事发起的很突然,突袭的速度也很快,他们跑不远。
“史阿,领人去搜。”
史阿还没出门呢,金尚成押着一个抱着小孩的妇人来见。
“启禀将军,和连的儿子和焉提被抓住了。”说完有些犹豫的开口:“将军,那个,王廷守卫已经剿灭,我部愿意追剿残敌。”
追个屁的残敌,他就是想问问,能不能开始抢劫了。
刘襄笑着说道:“吾从不食言,答应你的事自然算数,你最好先从东面堵截,人都跑光了,可抢不着什么东西。”
“多谢将军,下次将军出征,只需带个话,休屠勇士必定追随。”
“去吧。”
金尚成转身出门,呵斥族人集结,向东追赶逃散之人。
休屠人走了,宿卫控制王廷,其余各部继续扫荡外围,击杀反抗,收拢俘虏。
最有意思的是,天色太早,晨露未退,还没到出去放牧的时候,大部分的牛羊都不需要漫山遍野的收拢,省去了很大的力气。吃了有露水的草,牲畜容易得病的说法,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,回头问问老牧民吧。
游牧民族的战争方式,似乎没有守卫驻地的概念,这次趁虚而入,便如犁庭扫穴,要是每次打胡人都这么简单就好了。
汉军打草原胡人,打了四百年,每次都跟搜山检海一样,力气大多花在了怎么找到胡人聚居之地上面,真刀真枪的正面硬干,汉军还真不怕。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也许他会收吧。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“慢着!”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“一二三……”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“噗!”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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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二章 犁庭扫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