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9章:领带挺眼熟

目录:沈总娶了个小娇娇| 作者:鱼半城| 类别:都市言情

    第二天,沈于渊送她去了酒店,她推门下车的时候拉住她的手腕。

    宋今棠有些不解,歪头看他,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他眸色微微一沉,也不说话。

    她还以为是忘了亲他呢,这么些日子,两个人是真的挺腻歪的。

    她凑过去,亲了他的唇一下。

    沈于渊低低一笑,“以后不要喝那么多。”他的手指,还挺温柔的勾了她的发丝。

    她听闻眉梢微扬,看着他近在咫尺的俊颜,手指摸了摸他的耳,“你关心我呀?”

    “这不废话嘛,这么些日子我的表现不够明显吗?”他说,觉得她挺没良心的,能不用亲自出席的会议,他尽量都推了,回家陪着她。

    她偷偷的笑,然后搂着他的脖子,“好了,我知道了,知道你关心我,我也关心你。”

    “跟你说正事,尽量别喝酒,应酬什么的带着今朝,让他喝。”既然公司交给他,那也是以后要独挡一面的人了,一些应酬交际终究要交给她。

    宋今棠说好,知道他说这个的意思,他想让她怀孕。

    这段日子那事事的频率不少,他挺卖力的,明显想让她生个孩子的。

    “今晚有个商务晚宴,你就别去了,让今朝过去,我带着他。”

    宋今棠说好,沈于渊这人吧,好起来也挺好的,这不有几单生意是他介绍过来的,有些场合都带着宋今朝过去。

    这算是把她当自己人了?

    她下了车,目送他的车子驶离酒店,她敛了情绪迈步朝酒店走,在酒店的大堂跟沈于泽碰了个照面,他搂着个女人,那女人却不是安浅。

    “早啊,弟妹。”

    “早。”

    “我给你看个东西,你先出去等我。”后面的话是跟那个女人说的。

    那女人乖乖听话,看了宋今棠一眼还是扭腰走了。

    宋今棠没那闲情逸致看,抬脚就走,沈于泽直接拉着她的手腕,将她摁在长廊的一个沙发上。

    她皱着眉刚要发火,只是甩过来的照片,让她的火一下就熄了。

    沈于泽双腿交叠,很慵懒的靠在沙发上,笃定道:“我说你是在当挡箭牌吧……只是这个人,倒是让我挺意外的,我弟弟被你耍了。”

    宋今棠拾起照片,照片上的人是温其时,频频出现在了陆映夕所住的小区,还有一张是陆映夕从他车上下来被拍到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晚上的商务晚宴,顾方池见着沈于渊带着小舅子来的,忍不住“啧啧”两声。

    看到他手里的酒换成了果汁,他凑过来问:“真要生孩子?”

    “不然……”

    “以前就嘴死硬,死硬的……现在还是以前的你,之前不是还各种防着她,说她对你别有用心,现在不觉得她别有用心了?”

    “她……还是有些事瞒着我,没跟我说,我相信好好相处,两个人真正的信任了之后,她会什么都告诉我的。”沈于渊说,觉得还比较有信心。

    这也是秦弈怀对他说的,既然不想离婚,宋今棠这性格又吃软不吃硬的,既然要好好相处,他别扭着也没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“是,真心……换真心,挺不错的。”顾方池说,“老铁,祝你幸福吧。”

    沈于渊唇角含笑,没再接话。

    “喏,喏……你小舅子跟那位的关系倒是真不错哦。”

    沈于渊看过去,看到宋今朝在跟温其时说话,蓦地想起了昨天宋今棠说她被抛弃了,所以才学会了抽烟。

    照这么说,曾经她在国外上学的那个神秘男友就是温其时了。

    他深沉的眸,染上了不悦。“我过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他抬脚过去,走近了,视线落在了温其时颈间的领带上,这领带挺眼熟的……

    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
    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
    也许他会收吧。

    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
    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
    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
    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    “慢着!”

    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
    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
    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
    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
    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
    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
    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
    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
    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
    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
    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
    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
    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
    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
    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
    “一二三……”

    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
    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
    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
    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
    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
    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
    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
    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
    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
    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
    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
    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
    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
    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
    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
    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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