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6章:最难的时候

目录:沈总娶了个小娇娇| 作者:鱼半城| 类别:都市言情

    “因为早产出生,打生下来就一直住在医院里……”

    “温其时跟你说的?”

    宋今棠点点头,那天去温公馆,温其时说的。

    孩子的事情不难查,顺着陆北淮的线索就过去了。

    陆运肯定是不会管孩子的,那孩子出生了,奄奄一息,就是陆北淮这个哥哥拿主意。

    孩子养在保温箱里,而且状况不见好转,随时可能就没了……

    一场车祸,孩子没了,差些就要了陆映夕的命,陆北淮就不敢冒险了……当然是不敢将孩子的事情如实告知的。

    陆北淮对陆映夕这个妹妹,无论是出于亲情,还是爱情,都是存着善念的,至少在孩子的身上是的。

    这几年一直都在北城、国外来回的奔波,多半的原因是因为孩子。

    不然,按照陆北淮的能力,不可能混到现在这样一个不尴不尬的位置上,还要跟沈绾那样的货色合作。

    沈于渊靠在床头,听着宋今棠趴在的胸口,徐徐说着话。

    “到底也是因为有我的原因……”沈于渊说,心里挺沉重。

    “其实现在最难的是温其时……”

    沈于渊明白的,那个孩子到底是坚强的,撑了好几年了。

    大概是快撑不下去了,所以陆北淮才下了这么大的功夫来算计温其时。

    而温其时在知道了陆北淮捣的鬼,什么也没做,何尝不是在偿还陆北淮给他养孩子的人情儿呢。

    现在孩子就算是有下落,可是陆北淮将这个坏人的角色扔给了温其时去当。

    温其时无论是去找孩子,或不去找孩子,对陆映夕而言都是巨大的伤害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而此时的温家。

    温其时坐在客厅里抽烟,指间的烟燃尽,烫到了他的手指,他才倏地回神。

    陆映夕从楼上下来,看着他面前烟灰缸里,堆起来的烟头,挺多了。

    她伸手挪走了烟灰缸,低声道:“你别抽了。”

    温其时歪头看了她一眼,她已经跟青春年少时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他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,她的眼睛特别亮,泛着水光的眼眸,一眼就让人记住了。

    只是,现在她眼底是满满的愁容。

    有人说,看一个女人的脸跟状态能判断出她过的好不好?

    两个人兜兜转转十年,其实她过的不好吧,温其时的手指落在她的脸颊上,她比之前清瘦了很多,道:“我一直以为,在我们两个人的感情里,无论发生了什么,对的,不对的……都是我先服软,都是我找你和好……

    我觉得我比你大,就是要宠着你的,服软什么都可以……四年前,你忽然说要冷静一段时间,让我们彼此先分开,那是我最难的时候……”

    父亲过世,温家一直都在闹,想要将他踢出公司。

    温家的那群人,也的确是那么做了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温家留给他的,就是一个破败不堪,没人接手的烂尾楼项目。

    在市中心的一座写字楼项目,换了三个开发商,要么塌方、要么建筑因为拖欠公司,闹出人命……

    那个项目是他父亲在位时,顶账顶过去的,兜兜转转的五六年过去了,那个项目怎么也封不了顶。

    温家人做事挺绝,就那么一个烂东西,没有钱,母亲也气病了。

    本来还有个女朋友的,忽然就在这个时候提出分手。

    那个在他回家前,在他怀里说,无论他有没有分到温家的财产……她都会跟他生活在一起的。

    因为她可以演戏赚钱啊,过不上大富大贵,当个平凡的夫妻也是行的呀。

    可是结果是什么呢?

    要分手!

    陆映夕在沙发旁坐下来,然后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,“我知道,我知道你最难的时候,我说过,我不是想分手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是想帮我,是我一直没有相信你。”温其时道,他觉得嗓子眼发苦,很苦。

    陆映夕愣了愣,“你怎么突然就又相信了呢?”

    “听到了呗,听到了你跟沈于渊在医院门口的谈话。”

    陆映夕“嗐”了一声,苦苦一笑,“我明白的,那个时候你很难,我的确是在不正确的时候跟你说了这样的话,其实幸亏你坚强,不然,我的话,可能会让你一蹶不振的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我东山再起了……玩弄你,你也就受着,嗯?”他说着,眼眶发红。

    就是因为她心底的这点歉意,所以这几年,她就一直受着!

    他抬手捏了捏发痛的眉骨,如果不是他狠了……彻底伤了她,她不会想下药也要跟沈于渊结婚。

    她对他失望透顶吧?

    “我最难的时候,为什么不告诉我,你怀孕了,那也是你最难的时候!”

    陆映夕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落。

    陈年旧事,她以为她都忘了的,只是忽然就说起来,还是会掉眼泪的。

    “明珠大厦的钱,是你答应沈于渊冒充他的未婚妻,你管他要的。”

    陆映夕挺了解她的,知道他自尊心强,也要强,是不能要她的钱的,所以,她的钱,让沈于渊走的他手下投资公司。

    他当时求爷爷告奶奶的,到处拉投资,没有一个人愿意。

    倒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投资公司,第一轮就给了个七千万,里面应该有她这些年演戏,辛辛苦苦攒的钱。

    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
    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
    也许他会收吧。

    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
    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
    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
    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    “慢着!”

    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
    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
    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
    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
    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
    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
    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
    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
    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
    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
    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
    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
    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
    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
    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
    “一二三……”

    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
    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
    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
    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
    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
    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
    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
    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
    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
    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
    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
    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
    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
    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
    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
    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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