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4章 再穿越

目录:妖孽小书生| 作者:戏命师本尊| 类别:历史军事

    “哥哥,他们朝着这条道逃走的。”蛮族公主泪流满面。

    没有人去怀疑公主,毕竟被蒙面人带走的人是她的丈夫。

    一队人马,足足有两百余人,往公主所指的方向疾驰而去。    栾城只是低头沉思,他对女人,向来有一种排斥心理,尤其是漂亮的女人。

    査丽从后面追了上来,看到了公主和栾城,不免很是诧异:“公主,驸马爷呢?”

    “驸马爷走了。”蛮族公主一脸伤感答道。

    査丽回头,冷眼看着栾城:“老栾,别以为你做的那些事情,本姑娘不知道,是不是你故意让他们走的。”

    栾城的脸一阵通红,平时跟女子说话都有些不自然,现在却是美女在质问于他。    “査丽,你不要不问青红皂白便大发脾气,驸马爷走跟老栾没有任何关系。”蛮族公主大怒呵斥。

    査丽将头埋得很低,甚至还恶狠狠的瞪了栾城一眼。

    这个男人,看上去也有三十多岁,武功这么好,为什么在女人面前,又是扭扭捏捏呢?

    蛮族王子,带人追赶出去,足足追出一百里地,也未见到一个人影,最终只得无功而返,退回了大都城。

    另外一边,沈轩骑着马,向前疾驰。    他并不知道,要去往哪里,这里是蛮族地界,距离郎族,相距有一千多里地。

    伤口的血,几乎要被流干一样。

    马背上的李芸,依偎在沈轩的怀里,却也是慢慢的醒了过来。

    后面,有一匹马跟着疾驰,马上一人,真是李芸的同伴,其实是李芸的贴身丫鬟,也是女扮男装。

    “凤儿,我们现在在哪里?”李芸问,四周一片漆黑,目光触及不到几丈开外。    “公主,这里已经离大都一百里了,追兵应该追不上了,你忘了我们此行的目的了吗?”风儿惊讶看着李芸。

    李芸依偎在沈轩怀里,一副很享受的样子。

    李芸的脸顿时通红,一跃而起,跳到了另外一匹马上。

    只听扑通一声,沈轩从马背上栽了下去。

    之前,沈轩完全是凭着毅力,带着李芸狂奔。    眼见脱离了危险,沈轩整个人也虚脱了。

    他并不知道流了多少血,只感觉身子在一点点被掏空,甚至会随时死去一般。

    李芸一下子从马上跃起,落在了沈轩跟前。

    李芸蹲下身子,将沈轩搀扶起来。

    沈轩的左肩处,仍然在往外流血。

    之前沈轩点了几处穴位止血,但因为长途跋涉,导致伤口再次迸发。

    “沈公子,你醒醒,醒醒啊!”李芸将沈轩抱在怀里,泪流满面。

    沈轩睁开了眼睛,一脸虚弱:“公主,小生没有什么,只是太累了,想睡一会儿。”

    “公主,我们赶紧离开这里,万一蛮军追来,便很难走脱了。”小凤在一边小声催促。

    现在三个人都已经受伤,其中二人伤势极为严重,若是真的遇上追兵,也只有死路一条。

    李芸和凤儿二人将沈轩扶上了马,之后李芸跃上了马背,抱着沈轩,继续往前而去。

    不远处山脚一个小村子,村子里散落着几户人家。

    李芸和凤儿骑着马去了村子里面,看来今晚,便要投宿此处了。

    沈轩的伤到底有多重,李芸并不知道。

    但她知道,如果继续疾驰下去,沈轩会必死无疑。

    李芸叩开了一位百姓的家门,这一户只有两位老人,均有六十多岁的样子。

    之前有一个儿子,却因为去打仗,之后再也没有回来。

    深夜收留几个受伤的人,老翁并没有很奇怪。

    兵荒马乱的日子,到处都是土匪横行,经常有人被拦路截杀,能够活着,便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。

    李芸掏出了一锭黄金给了老翁:“老人家,你能不能帮忙去找一个郎中,在下这位朋友伤势很是严重。”

    李芸还是女扮男装,老翁却还是看出来了:“姑娘,这里很是偏僻,不会有人前来的,你便安心留下,

    老朽去为公子请郎中,这位公子爷只是失血过多,体力不济而昏迷,休息几日即可康复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老人家了!”李芸倒头便拜。

    “醒了,沈轩醒了过来!”沈轩感觉才闭眼睛,便被旁边的人吵醒。

    睁开眼睛,四周都是白花花的一片,空气中,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这里是什么地方?”沈轩问,脑中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“沈轩,你不记得了,你奋不顾身的跳下河救人,结果落水者救起来了,你却一直昏迷不醒,

    医生说你这辈子有可能永远都是植物人。”说话的是沈轩的室友陶冰,一所985大学的高才生。

    艾玛,我又穿越回来了?

    沈轩脑中好似影像一般,回忆着卫朝时期的时期,竟然是那么的清晰。

    “沈轩,你倒是说句话啊!”室友惊讶地看着沈轩,莫非真的是医生所说,沈轩傻了。

    “陶冰,我睡了多久。”沈轩问,脑袋仍然是昏沉沉的。

    “两个多月了,你再不醒过来,学校便准备放弃治疗了,不过会在学校开隆重的追悼会,让所有师生都向你学习。”

    陶冰眼中露出了几丝羡慕之色,好像,那日若是他下河救人就好了。

    “学什么习,古人常说,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,不值一提。”

    沈轩突然想到,自己在卫朝救下了千千万万的卫朝百姓,内心反而有了一种失落感。

    “你小子别拽了,你还记得吗,你之前暗恋的校花,翻看了你电脑中的日记,被你深深感动了,

    她说,你一天不醒来,就等你一天,一辈子不醒来,就等一辈子,如果死了,就去庵里当姑子。”

    陶冰感觉是自己被丘比特的箭射到了一样,心里是好一阵兴奋。

    “你说的是杜若?”沈轩有些懵逼,他虽然是985高材生,却是妥妥的直男癌一个,性格很是腼腆,基本不跟女生打交道。

    以至于到现在,沈轩大学即将毕业,爱情还是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至于,对校花杜若的情感,不过是沈轩杜撰出来的,他现在甚至已经忘记了杜若长得是什么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