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小型社死现场

目录:诸天比惨群| 作者:段王野| 类别:其他类型

    “爹爹,我要去参军!要精忠报国!”

    “好儿子,你长大了!”

    “爹爹保重,孩儿去也,狼烟起~”

    “吾儿再见,江山北望~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二天中午,整个钱塘县像疯了一般,许多儿郎要参军,要上前线洒热血,一洒一麻袋。

    原来,精忠报国这首歌,一夜之间疯狂传播,待到日上三竿时,已蔓延全县城。

    玩泥巴的小屁孩,也不比谁尿的远了,而是骑着木棍喊叫,“马蹄南去人北望。”

    就连要饭的乞丐,坐在潮湿的角落里,眼神坚定,“我愿守土复开疆。”

    总之,精忠报国火了,段王野火了,就连百花阁也火了。

    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唐妈妈和步付强。

    昨夜,步付强飘了,要点两个姑娘,唐妈妈不答应,免费一个就不错了,你还得寸进尺。

    谁知步付强一顿吹嘘,说能让百花阁迅速名声大噪,而这一切的东风便是精忠报国这首歌。

    唐妈妈来了兴趣,两位营销鬼才一合计,便灵感迸发,馊主意源源不断。

    什么美女发传单,什么街头献唱,什么说书楼包月,什么学歌领奖品等等。

    二人发动所有人脉,卖命的宣传,再加上昨天公子哥们的助攻,才能短短半日传遍全县。

    这一切,段王野丝毫不知,他刚睡到自然醒,伸着懒腰,无比惬意。

    望着房间里朴实无华且简陋的陈设,许仙家果然穷。

    准确说是李公甫家,许仙只能算是上门小舅子。

    起床,洗脸,开门。

    刚一进院子,便碰上许仙的姐姐许姣容,两人打了招呼,便做饭去了。

    昨夜许仙已经介绍过了,说段王野是他外地的朋友,在家暂住几天。

    此时,李公甫和许仙都去上班,一个公务员,一个医学徒,都是丈母娘眼中的好女婿。

    至于孤男寡女在家,李公甫还挺担心他的胖媳妇被人惦记,媳妇虽不俊,但也是自己的手心宝啊。

    许仙笑着让姐夫安心,偷偷告诉段王野一人征服一座青楼的壮举,事后却拂衣而去,片叶不沾。

    李公甫竖起大拇哥,看段王野的眼神都不一样了,甚至提出拜师的玩笑,并告诫许仙少去那种地方。

    许仙无奈苦笑,我倒是想去,可是穷啊,更何况,有娘子在谁稀罕啊。

    至于青白二人,昨夜分别,似乎不知所踪。

    这一切的走向都和电视剧完全不同,段王野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,总之,乱了。

    吃完午饭,段王野去找许仙,这货真是敬业,都要逆天改命了,你还有心情上班。

    许仙家在钱塘门,上班的地方叫庆余堂,两地相隔不远。

    一路走来,发现到处都是唱精忠报国的。

    更有人讲述段王野的传奇故事,吹捧他才比太白,貌似潘安,更有一腔爱国情怀。

    更离谱的是,说他乃文曲星转世,天生状元之才。

    这牛越吹越大,越来越夸张,可有人信啊。

    尤其是路过的姑娘们,双眼冒光,就像奥特曼看见怪兽一样兴奋。

    就连一些寡妇都动了枯木逢春之心,就算做不了妻,当个妾也是极好的。

    让段王野失笑的是,居然没一个人认出他,敢情他活在大家的yy中。

    庆余堂是钱塘县首屈一指的药铺,掌柜王凤山也是有名的善人,人称王员外,与李公甫是好朋友。

    一进药铺,一股低调的奢华扑面而来。

    空间很大,两只耗子都算异地恋。

    目光扫了扫,段王野见许仙恭敬站在一中年男子身边,此人正是王凤山。

    王凤山正给一紫衣女子搭脉诊断,她身旁一风度翩翩男子面含关心,身后有一男一女,应该是丫鬟随从。

    “老许。”段王野笑着走过去。

    “段兄。”

    许仙含笑点头,随即对王凤山道:“师傅,我朋友。”

    王凤山和蔼一笑,这个徒弟他格外满意,医术足以开堂坐诊。

    “啊,是你!”

    一声惊呼响起。

    只见丫鬟打扮的女子,指着走来的段王野,身体忍不住颤抖。

    段王野一愣,这颤抖模样,像极了狂热粉见到苏坡爱豆的症状,且是晚期。

    他心中一喜,哎呀,一晚上都有狂热粉了,古代妹子果然朴实无华有品位。

    “小凤,成何体统。”

    紫衣女子微尬,丫鬟太失礼了,她刚一转头,表情瞬间变得呆滞。

    “你,是你!”

    段王野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,没想到这么一位漂亮妹子也是粉丝,还他么是颜粉。

    “诗诗,他是谁?”见紫衣女子失态,风度男心中吃味。

    “他……”紫衣女子俏脸红了,不是喜欢,是臊的慌。

    心怡女子脸红,风度男怒气上涌,用力攥紧手中折扇。

    一旁的许仙惊讶了,董小姐竟然脸红了,难道她也喜欢精忠报国。

    王凤山一脸意外,董家可是钱塘名门望族,知县老爷也得客客气气。

    素闻董诗诗高傲,没见一旁的知县公子都爱搭不理,今居然因一男子脸红,实属奇闻。

    美女脸红,还娇羞低头,段王野心领神会,单了这么多年,终于有着落了。

    至于睡粉,呵呵,我段王野一生行事,何须向底线解释。

    况且,被社会毒打多年,早已磨平了棱角,磨断了底线。

    “姑娘,别害羞,我也只是普通人,大可不必激动。”

    段王野意气风发,腰杆子挺得比钢铁直男还直。

    “害羞?激动?”

    董诗诗傻眼了,这人啥意思,为何挺直腰杆,还有种莫名的骄傲?

    “不要崇拜我,当我是朋友即可,想要唱歌,我可以教你哦。”

    段王野眨巴眼,尽量表现的幽默风趣。

    试想,苏坡爱豆都放下身段挑逗粉丝了,不信你死不死。

    大声说,幸福死了!

    看到男子向自己眉目传情,还恬不知耻的卖萌,董诗诗恨不得放下矜持,用西瓜刀砍他三天三天。

    “崇拜?唱歌?你到底是谁?”

    风度男醋意大发,一时间吃不准段王野身份,不敢发飙。

    如此这般大胆,怕不是都城某世家子弟吧。

    “他就是害得小姐落水的男子!”

    一个声音高叫着,小凤指着段王野,厌恶道:

    “昨天小姐游湖,岸上一男子故作神秘,结果一转身,挤眉弄眼太恶心,害得小姐掉落湖中,得了风寒,才来此看病。”

    真相水落石出,众人神态各异:

    王凤山抚须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董诗诗依旧羞愧,其实,没转身前,她是期待的。

    风度男差点闪了腰,搞了半天,你是丑人多作怪啊。

    许仙咬着下嘴唇,努力不让自己笑,可一瞅段王野那精彩绝伦的脸,再也忍不住,哈哈狂笑。

    对不起了段兄,我只是个学医的,没有受过专业训练,实在忍不住了。

    此刻的段王野,仰头望天,一副人间不值得模样。

    太丢人了,苏坡爱豆变恶心男,尴尬的能用脚扣穿地球。

    这简直是小型社死现场,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志青年心中默默流下两行浊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