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感悟10.1.3:就是敢于坚持

目录:探索成功之路―毛泽东名言感悟| 作者:柳公| 类别:历史军事

    ( )1961年,我国自然灾害严重,帝国主义实行经济封锁,苏联赫鲁晓夫乘机逼债,是国民经济处于暂时困难的第三个年头,红旗渠建设经受着严峻考验,资金、物资供应紧张,基于对红旗渠建设的不同认识,出现的议论甚至指责越来越多。7月初,*中央书记处书记、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参加*新乡地委在豫北宾馆召开的会议,纠正农村“左”的错误,有人夸大了当时林县存在的暂时困难,向领导反映:“林县群众没有饭吃,把树皮都剥光了,县委为了高举红旗,不顾群众死活,还在大搞红旗渠建设”,“群众生活这么苦,还让劈山修渠,比秦始皇修长城、隋炀帝挖运河还苛刻”。甚至嫉妒林县工作先进,是“‘左’的阴魂不散,碰到南墙也不知回头”。领导同志听后,误认为林县情况严重,批评林县县委“左”的阴魂不散,死抱着红旗不放,生活这样困难,还在继续修建红旗渠,县委书记杨贵是个死官僚,要撤销他的职务。小组讨论时,参加会议的县委组织部长路加林说:“领导同志批评林县,所谈的情况不符合实际。”领导同志听了此话,认为这个组织部长不认识错误,不让人说话,是违犯“三不主义”(即不戴帽子,不揪辫子,不打棍子),决定撤销路的职务,调离林县工作。当即会议宣布对路加林做出撤职处分。并通知各县县委书记于7月14日报到地委开会。一时泰山压顶,气氛十分紧张。杨贵到会后,一些同志不敢和他握手,当地委书记给他谈了会议进展情况时,他提出三条意见:第一、组织部长路加林的意见是对的,如果把实事求是讲真话说成是违犯“三不主义”而撤销职务,这才真是违犯“三不主义”:第二,我不同意撤销路加林的职务,如果修建红旗渠是错误的,责任在我,由我承担;第三,请地委将我的意见报告省委和党中央。7月15日召开会议,让各县县委书记发言。杨贵也做好了被撤职的思想准备,他在发言中说:“农村现在出现的问题,应该实事求是的分析一下原因,只责备下边,这也纠正不了错误。事实上这些问题和责任也不只是在下边。修建红旗渠是林县人民的迫切要求,如果说修红旗渠有错误,撤我的职可以;撤组织部长路加林的职务,我不同意。”接着杨贵谈了林县干旱缺水,16万人翻山越岭取水吃,以及大部分建渠民工已回队搞农业生产,只留少部分人在凿青年洞;林县县、社、队三级还有一定数量的储备粮,绝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情况;尽快建渠引水,正是为干渴的林县人民群众着想。这一意见申述后,得到了与会同志的理解,领导又派人到林县作了调查,认为杨贵和县委反映的情况真实,提出的意见正确,之后,恢复了路加林的组织部长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