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

目录:小菊花历险记| 作者:冷倾衣| 类别:都市言情

    第七十四章

    “决……决斗?”

    “嗯,二师兄对我很好,他是兄长,我理应以他为先,可是……除了你,我什么都愿意给他的。”他俏皮的又往我锁骨上蹭了蹭,我只觉得我心里小小的感动,似乎正在一步步的放大了。

    孩子,我不是你的茶几,我也不希望你在我身上变成杯具,我好想这么劝他,可是说不出口啊,他立马又精神高涨了起来,吸了吸鼻子道:“不过我很少爽约的,二师兄应该能找的到我吧。”

    他转身,从身后一堆衣物里面找出一个香袋来,在我面前晃了晃道:“你别小看这个香袋,这里面有一种秘制的香料叫百里香,如果这地方还在凤京,二师兄一定能找到我,这香袋还有其他一个功能,那就是可以缓解蒙汗药的药力,不然我们两只怕现在还没醒过来呢。”

    他将衣服拉起来,披到了我的身上道:“不过能和你一起被关起来,老天真的对本殿不薄啊,呵呵。”

    咕噜……

    肚子又不争气的叫了一声,我揉了揉鼻子道:“姑且信你一回,反正出不去也是死。”我背对着他,闭目养神,思维也混沌起来,身后一直有一个炙烫身体靠着,我也无心去管。

    咔嚓……

    沉闷的金属摩擦声音从睡梦中传来,我惊觉的睁开眼睛,一缕光线缓缓射入阴暗的牢房,空气中的浮灰编织成金色的光芒,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,看着那道门缝越来越大,光芒离我越来越近,几乎可以笼罩住我瑟缩的身躯,我努力睁大了眼睛,一双镶着银边的白靴停在了我视线的极目处。

    那脚步陡然停了下来,我还来不及抬头认清他的容颜,忽然间像移形换影一般的又停在了我的正前方,身上锈红色的大氅猛然扬起,将我从稻草堆中卷起,单手搂着我单薄的身子,单膝跪地道:“臣救驾来迟,请太子殿下恕罪。”

    我混沌的思维终于找回了清明,很想扭头努力看清对方的容颜,却又陷入更深的黑暗之中。

    外面在下雨,滴滴答答的不停,我的记忆中也有这么一场雨,下了整整一个月,原本快干死的我,却在大雨中濒临淹没,那个救我的人的容颜,我已经记不得了,只知道他有一双温柔的手,梳理着我的枝干,他似乎温文尔雅,曾拖着我的小花蕾道:“没想到你也能开的这般娇艳。”

    我蓦的睁开眼睛,那人……那人穿着一双雪白的,银线镶边靴子。

    “你醒了?”

    他手中端着一只白瓷茶杯,握杯的指节竟比白瓷还白了几分。

    我努力支起身子,酸软的腰肢却一点也不给力,他并没有扭头看我,将手中的茶杯放在茶几上,慢慢的挪着。

    “你还很虚弱,先躺着吧。”

    我点了点头,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驾宽大的马车中,车外有这淅淅沥沥的雨声,车辙碾过水塘,左右颠簸。

    “我们这是去哪儿?”

    “回江南。”他终于扭头看我,脸上的神色淡淡的,又低下头抿了一口茶道:“本王没有奉召入京,形同抗旨,我们现在是在逃命。”他放下茶杯,眸色一暗,盯着我怔怔道:“菊华,你愿意跟着我逃命吗?我们刚刚离京二十里,你若是反悔,还来得及。”

    我咬了咬唇,不置可否,仰头问他道:“王爷,你是如何找到我和太子的呢?”我的心口猛然一紧,无奈的嗤笑自己的问题,他自己属下做的事情,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?我睨着他,等着他的回答。

    他转身坐到我身边,摸了摸我的脸颊,他的指尖是冰冷的,那么……刚才他喝的那杯茶,也应该是冰冷的。

    “张太医给我一个人情,让我能找到你和太子,这样,我那好侄儿应该会在皇上面前为我美言几句。”他的态度不冷不热,却足以让我脊背发冷,可是……更让我心寒的却是,张太医把我当成了人情,送给了他。

    曾经的金麒麟,同生死,共患难过的张少麒,说要和我一起游历四方的温润男子……他终究没有喜欢过我,我胸口的一股气渐渐下滑,嘴角勾起在长春楼时候的招牌笑容,伸手按住了九王爷抚摸在我脸上的手道:“王爷亲自来接我,菊华岂有不从之理?”

    九王爷眼角微微上扬,松手,从袖口拿出一张银票,在我面前扬了扬道:“那以后跟着我,这个也不需要了。”我定睛一看,这可不是我那天给老爹银票。

    他微微一笑,将纸片托在掌中,掌心聚齐一股气息,顿时轻薄的纸片化作尘埃。我狠命的咽了几口口水,恨不得开口道:你不是要谋反吗?这么多钱,够你买粮饷的,可是转念一想,若是这么一来,岂不是又连累了李大官人夫妇。可是……那是银子啊……那是能砸得死一队官兵的银子。

    我低头,对着车底的尘埃默哀了三分钟,忽然间马儿一声长啸,马车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,九王爷一个踉跄,双手按住床沿,他起身,理了理身上的衣服,转身对我说道:“你好好躺着,外面出什么事都不要出来。”

    从声音断定,迎面而来的应该是几匹狂奔的烈马,踩着路上的水潭,在疾风冷雨中踢踢踏踏的前行。

    “这么快就来了?”九王爷声音淡然,似乎还有些不屑一顾。

    烈马在马车前面停了下来,一个低哑却明朗的声音道:“杀,不留活口。”

    我心一惊,从被褥中挣扎着起来,抓住马车上的扶手,撩开帘子往外看去,九王爷这一路似乎赶得很急,马车上只有一个车夫,而并排的边上,是他一直随身带着的侍卫。

    火光电闪之间,没有人来得及说话,便先亮出了银色刀光,来人一共四个,个个都是高手,若是按人数,还能凑上一对一,可惜我完全不懂武功,所以只能躲在里面干着急。

    风似乎越来越大了,雨也似乎越来越急了,可是风雨比不上杀手们的剑雨,车夫已经倒在一旁,九王爷以一敌二,似乎还绰绰有余,但是此刻得空的那个杀手,忽然间一个跃身,跳到了马车前面的马匹上,剑鞘为鞭,狠狠的抽打着马背。我只觉得身子猛然倾斜,在马车内跌来滚去,

    “你要带我去哪里?”我拉住帘子,用尽全身力气,疯狂的向外喊道。

    “带你去见阎王。”他的声音森冷,似乎故意压低了嗓音,我抓着马车的栏杆,让自己能不被这快速的奔跑而抛出车厢,我们的面前已没有路了,只有一处悬崖,能看见对面山坡上盛开的山茶花。

    忽然间大马踢起前蹄,在悬崖的边上停了下来,黑衣人从马上一跃而下,一把剑抵在我的下颌,黑衣劲装已然完全湿了,贴在他的脸上,包裹出姣好的轮廓,他走路的时候姿势似乎有些不自然。

    “你,下来,从这边往西走两里路,在十里亭拴着一匹马,从今以后离开京城,最好也不要去江南,往西走。”他从腰间解下一包银子,丢到我的面前,忽然间转身,拔剑向马车的后轮砍去,那马受了惊吓,拔腿就跑,步入了面前的万丈深渊。

    骏马一声长啸,坠落在谷底的声音震彻山谷,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,不可思议的看着那黑衣的背影。

    他背身一跃而起,施展轻功离开了悬崖。

    不准留在京城,也不准去江南,那我唯一能去的地方除了蜀地,好像也只有西域了,我抖了抖身上湿光的衣物,从地上捡起那包银子,那个黑色背影如此熟悉,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。

    我站起身子,顾不得全身的酸痛,一步一步朝十里亭走去。自由,这就是我所要的自由,终于能离开京城,天南海北,任菊游。

    我鲜少骑马,在长春楼出入除了步行,便是坐车,此时骑在马上的滋味,只能用一个形容词来形容——如坐针毡。昨夜一场超负荷欢爱,又晕到现在没吃半点东西,我的思维已经开始打折扣了,不过所幸我比较机灵,在村子里面找了一个老汉,问他买了几件粗布的衣衫将自己身上的锦衣华服换了下来,又要了一顶挡雨的草帽还有几个充饥的窝窝头,顾不上喝水便一口气啃了一个。

    戴上草帽一路西行,漫无目的,也了无生趣,我跟着马儿晃着,终于决定,去昆仑山,到我羽化成仙的地方,我在那里生活了上千年,早已经了解那里的一草一木,如果要我选择一个等死的地方,无疑那里是我最好的去处。